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協會之友入會實施要點
一、 本會為提昇建築經營理念,增進同業之感情及增加本會出席人數,特增訂「協會之友入會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 凡從事建築經營相關之行業,經本會基本會員一人以上推薦,二人副署,並經理事會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,得為本會「協會之友」。
三、 本會會員(創會會員、榮譽會員、基本會員、準基本會員)可推薦「協會之友」入會,不限制人數。
四、 協會之友得出席本會例會、家庭聚會、講座及會內活動,但無本會之選舉、被選舉、表決及基本會員之其他權利。
五、 協會之友每年應繳交年會費費用壹萬陸仟元,用於書信函件、各項活動及每次例會講師費用之補貼。如無繳交,推薦人當年度期間應負責繳交。
六、 本會理事會依據「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年度協會之友晉升會員規定」,邀請成為本會基本會員、準基本會員。
七、 本會理事會於新年度得重新審核協會之友入會資格。
本要點經理事會理事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後公佈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